高電位治療設備應符合的國家標準
高電位治療設備的定義:
通過1000V至30000V高電壓產生的電場進行治療的設備。包括使用工頻電場、中頻電場、負電位電場的設備。
n YY 0649-2008高電位治療設備
n GB9706.1-2007醫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
n YY 0505-2012醫用電氣設備: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
n YY/T 0316-2008醫療器械——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
n GB/T 14710-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
n GB/T 191-2008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高電位治療設備適用的法律、法規
n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——國務院令第650號
n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—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令第4號
n 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—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令第7號
n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—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令第6號
n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規范
n 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